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46)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8 21:24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政策核心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 - 享受优惠的物流企业需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并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企业 [4] -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主要用于储存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等指定品类 [5] - 仓储设施用地具体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油罐、货场、晒场等储存设施,以及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用地 [6] - 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区用地及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规定的减税范围 [7] - 纳税人享受减税政策需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土地用途证明、租赁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8] - 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9]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 申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其他从事承包承租经营、有偿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14] - 需申报情形涵盖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 [14] - 汇算清缴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完成 [16] - 申报地点一般为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可选择一处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17] - 计税依据为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 [18] -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若无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专项附加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减除 [19]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其中一处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及各项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0][21] - 办理单一来源经营所得汇算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及以上取得的需分别填写B表后,选择一处报送C表办理汇总申报 [23]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税App及经营管理所在地办税服务厅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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