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19 17:1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厦门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缴纳,上半年的申报期限为当年7月1日-7月31日,下半年的申报期限为次年1月 1日-1月31日。小编整理了税源采集及变更、申报操作及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税源采集和申报-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若是 第一次申报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未进行税源登记的,应先进行税源采集。 税源采集完成后有两种申报方式,一种是"确认式申报",一种是"填表式申报"。 税源采集和申报操作流程请戳↓ 《电子税务局丨房土两税税源采集及申报指南》 -申报热点问题-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想要更正往期数据,如何修改? 纳税人发生房屋、土地转移时如何办理税源终止? …… 申报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及解答,详情请戳↓ 《热点问答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问题》 房产税 -税源维护- 新增承租人 《电子税务局丨房屋出租,新增承租人,如何修改税源信息?》 提前终止合同 《电子税务局丨房屋出租,提前终止合同,如何修改税源信息?》 自用的房产改变用途 《电子税务局丨自用房产改为全部或部分出租,如何修改税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