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大V操纵市场!罚没超8300万元
券商中国·2026-01-19 21:53

案件概述 - 浙江证监局于1月19日对金永荣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金永荣通过“抢帽子”交易操纵市场,被罚没合计超过8324.78万元,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当事人背景与影响力 - 金永荣为雪球平台大V,账号“金浤”粉丝数量超过10.7万人 [3] - 其在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间,发布帖文的单篇平均阅读量高达130万次 [3] - 通过雪球、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平台发文发帖、参与实盘比赛及直播分享,积累名气和受众 [3] - 于2024年第二、三季度参与淘股吧炒股实盘比赛并获得冠军,进一步扩散影响力 [2][3] 操纵市场行为细节 - 操纵行为发生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 [4] - 控制使用包括“金永荣”及“金某1”、“金某2”在内的5个证券账户(统称账户组)进行交易 [4] - 通过雪球账号公开发文评价、推荐“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32只股票 [4] - 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控制账户组进行大量反向卖出交易 [4] - 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交易金额合计6.31亿元,违法所得合计4162.39万元 [4] - 部分股票在发帖荐股后十几分钟内即被清仓卖出,发帖时间与反向交易行为紧密关联 [5] - 其大量做T交易实质为针对同一只股票反复循环操作“买入—荐股—卖出”,买入卖出时机与荐股发帖时间紧密关联 [5] 违法性质与处罚依据 - 行为被认定为“抢帽子操纵”,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 [4] - 该行为影响或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 [4] -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等额4162.39万元罚款,合计罚没8324.78万元 [6] - 鉴于违法行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且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等规定,对金永荣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