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政策支持投向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其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32] - 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科技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等农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 [33] - 中央财政对2026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 [33]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34]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经办银行在向企业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 [36] 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 - 提高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至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90%、10%比例承担 [3] - 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等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5] - 经办银行范围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6] - 优化审核流程,建立联审工作机制,于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 [6]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 设立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 [13] - 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用途包括购买设备、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经营周转等,以及用于餐饮住宿、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的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 [13] - 建立差异化风险分担机制,银行承担风险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不高于80%,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期限超过5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40% [14] - 推动降低担保费率,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14] - 提高单户授信担保额度至不高于2000万元,并将相关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14] - 中央财政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用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并向省级担保机构注资 [16] 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并将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19] - 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9] - 在原有支持领域基础上,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养老等十余个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 [20] - 经办银行扩展至26家,新增了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20] - 优化贴息流程,采取“预拨+结算”方式,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21][22] 财政部等三部门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6] - 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27] - 取消原政策中对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经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均可享受贴息 [27]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及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每年在一家经办机构累计消费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27] - 增加经办机构类型,将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合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27]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10% [27]
财政部连发5个重要文件
财联社·2026-01-20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