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底薪合伙人”招聘现象的本质与特征 - 招聘平台出现大量“无底薪合伙人”岗位,公司多为2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岗位描述使用“做自己的CEO”、“零投入成本”等极具感染力的文字吸引求职者 [8] - 此类岗位常出现在新媒体运营、跨境电商等领域,表面承诺无门槛、高收益、免费学习,实则制造“零投入也能高回报”的错觉 [15] - 该模式在法律上存在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但合伙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6] “无底薪合伙人”模式下的潜在风险与骗局 - 公司通过“免费”获取信任,以制造出单假象等手段一步步套牢求职者的资金,部分“跨境电商合伙人”岗位存在此类骗局 [15] - 部分案例中,公司以合伙为名招募员工,但实际不支付薪资,盈利分成也常无法兑现,求职者最终成为免费劳动力 [9] - 存在更复杂的骗局案例:老板通过描绘蓝图、建立信任后,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已成为“合伙人”的员工借款,最终导致员工损失巨额资金,有案例中两名“合伙人”共损失近30万元 [21] 求职者受骗的心理与群体特征 - “无底薪合伙人”吸引的大部分是失业者或职场受挫者,他们渴望一展抱负,容易因得到老板肯定而变得盲目 [9] - 在特定情况下,如家庭变故或精神低迷期,求职者更容易将事业视为精神寄托,从而降低判断力,孤注一掷地投入 [20] - 即便出现风险信号(如公司账户冻结、拖欠租金),出于对老板的信任和共同克服困难的幻想,受害者仍可能继续投入资金 [21] 甄别与相对成功的合伙案例 - 成功的合伙案例需要依靠合规的法律文件明确权责,并通过合伙人的待人接物来判断其可靠性 [35] - 有案例显示,以副业形式进行的“技术合伙”可以成功,例如一方负责内容产出,另一方负责获客,并签订协议明确利润分成(如15%)[35] - 即使合作愉快,参与者仍对全职合伙持谨慎态度,认为创业存活与否不确定,盈利分成不足以维持生活,不视为稳定的全职替代方案 [35] 受害者的后续遭遇与维权困难 - 即便通过法律诉讼胜诉,由于老板名下财产早已转移,受害者可能无法追回任何损失 [30] - 涉事老板在成为“限高”(限制高消费)人员后,仍可能出入高端场所,并通过社交平台继续更新业务内容,疑似诱骗新的“合伙人”[31] - 受害者经历骗局后,可能仍对合伙模式抱有期待,但态度转为更加谨慎,认为需要等待合适的时机 [38]
“无底薪合伙人”骗局,盯上失业找工作的人
虎嗅APP·2026-01-20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