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查处金融债低价承销!交易商协会通报
券商中国·2026-01-21 14:43

2025年度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查处情况核心总结 - 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全面查处各类违规行为,重点强化对新型典型案件、非市场化发行以及违规交易的惩戒力度,全年作出自律处分143家(人)次,涉及机构108家,并对79家机构的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自律管理措施 [1] - 协会查处了多类首次出现的违规行为,包括金融债低价承销、证券公司投顾安排代持及协助非市场化发行、评级公司违反独立性和一致性原则、承销机构母子公司协同展业违规、以及债券承销与贷款业务未有效隔离等问题 [1] 重点查处的新型及典型违规行为 - 首次查处金融债低价承销:防范承销发行领域的“内卷式”竞争 [1] - 首次查处证券公司投顾业务违规:涉及安排债券代持、协助非市场化发行债券等行为 [1] - 首次惩戒评级公司:针对其违反独立性和一致性原则展业,旨在推动评级行业回归客观中立本位 [1] - 首次处理承销机构母子公司协同展业违规 [1] - 首次对债券承销与贷款业务未有效隔离的问题立案调查 [1] 对结构化发行违规的查处 - 全年累计对44家涉事机构作出自律处分,占处分机构数量的41%,另对12家结构化发行金额较小的机构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2] - 涉事机构覆盖发行人以及私募基金、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协助方 [2] - 部分返费达千万元人民币的发行人及私募机构被予以严厉处分并挂网公告 [2] 对交易违规行为的查处 - 全年对交易违规机构作出处分32家,占处分机构数量的30% [2] - 处分对象包括农商行9家,信托、期货等资产管理公司7家 [2] - 违规情形覆盖操纵价格、利益输送、出借账户、调节产品间损益、交易违约、代持等 [2] - 对货币经纪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和处分,重点整治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留痕、数据报送、参与违规交易等突出问题 [2] 对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违规的查处 - 全年累计对20家涉事机构实施自律处分,覆盖发行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增信机构、资金监管银行等各类主体 [2] - 针对平台企业挪用募集资金、违规划转资产、贸易收入异常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排查 [2] 自律规则体系的完善与业务规范 - 承销发行环节:发布3项专门通知,重点规范发行定价扭曲、非市场化发行及低价承销等问题 [3] - 交易环节:强化全流程管控,修订债券交易自律规则,制定交易信息保存细则,出台估值业务指引,发文规范投顾业务 [3] - 存续期管理: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发布专项通知以明晰募集资金管理责任边界,并推进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修订 [3] 市场数据对比 - 2025年,交易商协会作出自律处分涉及机构108家,对79家机构的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自律管理措施 [1] - 2024年,交易商协会作出自律处分88家(人)次,涉及47家机构和41位责任人,对34家机构的轻微违规行为予以自律管理措施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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