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这些热点知识请收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2 10: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1.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 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 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 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 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10 CE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政策依据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 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 〔2018〕76号) 第一条 2.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 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 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 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 长不得超过10年。 线宽≤130nm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 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 第二条 3.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 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 困难行业企业 2020年度 发生的亏损 5年-8年 /! 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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