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2 15:5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关税〔2026〕2号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 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支持提振消费作用,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在本通知所附《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名单》中为序号1—41)。其中, 横琴口岸进境免税店设立后,允许自澳门进境居民旅客在该口岸进境免税店购买一定数量(15000元以内)的免税商品。 二、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 蛇口邮轮中心 等11个口岸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在本通知所附《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名单》中为序号42 —52)。 三、停止设立青岛流亭国际机场、广州东火车站、江门港等3个口岸进境免税店。待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客运航线转场至厦门翔安国际机场 后,停止设立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 四、口岸进境免税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指导招标人或口岸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