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通过5方面18项举措,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从“药品销售终端”向“健康服务枢纽”转型,实现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医药健康需求[4][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一、完善药事服务 - 提升药学服务能力:完善零售药店经营服务指南,鼓励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6]。允许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远程药学服务平台,由总部执业药师提供远程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服务,但不得降低驻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6]。 - 优化购药与支付体验:推动医疗机构加强外配处方服务,完善电子处方流转机制与平台[6]。优化定点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可与基层医疗机构看齐,并支持个人账户支付亲属购药费用[7]。优化医保结算方式,压缩结算时长[7]。 - 参与集中采购与构建支付体系: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参与或联合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提升议价能力[7]。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协同,开发适配零售场景的保险产品,并针对高值药品/器械建立风险共担的支付协同机制[8]。 二、创新健康服务 - 拓展服务功能与业态:鼓励药店依法拓展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健康宣教(如减重、戒烟)等服务,并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动提供适老、助残等照护服务[9]。鼓励发展中医药健康咨询、文化体验等服务,支持老字号药店创新[9]。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乡镇,并允许商超、便利店依法销售药品[9]。 - 提升服务体验与助力产品升级:鼓励地方出台政策支持数字化、智能化健康服务升级,推动互联网医院与药店合作打造健康咨询中心,提供远程健康服务[9]。鼓励在偏远地区探索无人机配送药品[9]。推动药店加强药品追溯管理,为真实世界研究和医药产品优化升级提供数据基础[10]。 三、强化应急服务 - 强化药店应急能力: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并积极参与重点药品市场监测,发挥“哨点”功能[11]。鼓励在疫情、灾情中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免费送药等服务,并加强员工应急技能培训[11]。 - 加强公共支撑与激励:加强重点药品信息监测,提高跨地区药品调拨效率[11]。探索建立应急保供激励机制,对承担保供职能产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偿,对突出贡献者予以激励[11]。 四、优化行业结构 - 支持兼并重组与批零一体化:支持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开展横向并购与重组,优化《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并允许原医保资质在整合期间延续使用[12]。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零售终端,推动批零一体化发展,实现资源共用、体系协同,以提升供应链效率、降低成本[13]。 - 优化营销体系与促进公平竞争:倡导医药生产企业与大型流通企业深度合作,规范价格体系,促进跨省公平竞争,引导零售药价保持合理水平[13]。鼓励创新药等进入零售渠道,并加强线上线下价格与省级采购平台挂网价的联动监测[13]。 五、规范行业秩序 - 发展智慧监管:指导药店准确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至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14]。探索基于风险分级和信用评价的智慧监管模式,对低风险企业优化检查频次,并探索人工智能视频巡查等非现场监管方式[14]。 - 促进行业公平竞争与自律:加强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打击互联网医院首诊违规和执业医师“线上挂证”行为[14]。要求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保障入驻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14]。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标准,并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14]。
利好!9部门重磅印发
证券时报·2026-01-22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