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 - 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转让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改变出让土地使用权用途或容积率等条件应补缴的土地价款[4]以及其他相关收入[4] - 征收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实际核定的金额为准,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数额、缴入地方国库的时限及违约责任[5] - 缴费期限分为两种情况:不涉及竞买保证金的,缴费人需在税务部门《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6];涉及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代缴,余款由缴费人在《缴款通知书》标明的截止日期前自行申报缴纳[6] - 缴费人包括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承租人以及转让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所有人,涵盖企业、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6][8] - 缴费流程为:自然资源部门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据此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生成《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缴费人确认后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缴费,税务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票据[6] - 退费办理分为两种情形:因缴费人误缴或税务机关误收需退库的,缴费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经审核并商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复核后办理[7];因政策调整、费源信息变更等其他情形需退库的,缴费人向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7] 印花税申报操作 - 当纳税人同时存在印花税按期和按次税源采集信息时,由于纳税属期不一致,系统无法同时显示两类申报信息[14] - 解决办法是需分步申报:先办理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纳税申报,再办理按次申报的纳税申报[14] - 按期申报操作: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系统自动显示按期数据,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14][15] - 按次申报操作:在同一界面,选择正确的“税款所属时间”(即按次采集的税目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系统带出按次采集的税源信息,勾选后提交申报并完成缴款[16] - 申报界面示例显示,一项按次申报的技术合同印花税,税款所属期为2026-01-17,税率为0.0300%,应纳税额为0.00元[17] 增值税留抵退税缴回 - 纳税人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申请缴回已退还的全部留抵退税款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缴回留抵退税申请表》[18] -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留抵退税款缴回的《税务事项通知书》[18] - 纳税人在一次性缴回全部留抵退税款后,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将缴回的退税款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中[18] - 缴回退税款后,纳税人可以继续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1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2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