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代被约谈!
文章核心观点 - 深交所对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因他们未能充分核查验证发行人仁信新材在IPO信息披露中的问题 [1][4][5] - 仁信新材在招股说明书及审核问询回复中 引用第三方行业研究数据进行预测分析时 未充分披露其预测数据与第三方数据之间的差异及原因 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1][4] - 保荐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5] 发行人基本情况 - 发行人名称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有限公司形式2011年1月21日 股份公司形式2018年3月14日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6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邱汉周 [2] - 公司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均为惠州大亚湾霞浦石化大道中28号 [2]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邱汉周、邱汉义、杨国贤 [2] - 公司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均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 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 - 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 评估机构为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 监管措施详情 -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于2026年1月16日作出决定 要求保荐代表人周家明、王玮于2026年1月21日到所接受约谈 [5] - 仁信新材的创业板IPO申请于2021年4月30日受理 并于2023年7月3日成功上市 [4] - 监管措施的依据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七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