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5起供电企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典型问题的通报
国家能源局·2026-01-23 16:10

四、个别供电企业关联企业以签订分包合同方式,违规向社会施工企业收取费用。 江西省某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利用供电企 业竣工验收、装表接电等方面业务优势,在社会施工企业已与用户签订受电工程施工合同且具备施工能力情况下,仍要求 社会施工企业与其签订项目分包合同,违规收取工程"管理费"。经抽查部分项目,该关联企业仅收取费用未实际参与施 工。 五、个别供电企业关联企业同时承担设计评审与市场化设计业务,违反公平公正原则。 山西省某供电企业所属研究院(负 责电源接入系统方案评审)与关联设计企业(承接市场化设计业务)实际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该单位以设计企业名 义承揽电源接入系统设计等市场化业务,其后又以研究院名义开展方案评审,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国家能源局关于5起供电企业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决策部署,根据能源法"依法加强对能源领域自然垄断性业务 的监管和调控"等规定,我局深入开展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发现一批供电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影响市场公平 竞争的突出问题。为充分发挥典型问题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025年我局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