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
证监会发布·2026-01-23 18:15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旨在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坚持以投资者为本 规范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和使用 发挥其表征投资风格、约束投资和衡量业绩的功能 督促基金管理人完善内控和管理机制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 - 《指引》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 《指引》主要内容要点 - 突出业绩比较基准的表征作用 强调运用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和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 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3] - 强化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和管理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 加强对基金经理和基金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 [3] - 加强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约束 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 规范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对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和运用等行为 要求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3] - 严格监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 政策制定与后续安排 - 《指引》共六章二十一条 [3] - 前期中国证监会就《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各方总体表示赞同认可并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中国证监会逐条研究反馈意见并吸收采纳 对《指引》作出了修改完善 [3] - 后续中国证监会将做好《指引》的实施工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