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开业办理流程 - 新办纳税人开业办理主要有两种方式:智能开业和一般开业 [2] - 智能开业适用于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系统将自动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费种并智能赋予数电票额度,实现“开业就能开票” [2] - 不符合智能开业条件的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的【新办纳税人开业】功能进行一般开业办理 [2] - 一般开业办理需以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财务负责人的【自然人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2] - 进入路径为:【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或从【首页】-【热门服务】-【新办纳税人开业】进入 [3] - 办理流程包括:根据系统要求完成信息确认,之后可继续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等其他事项 [3] - 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需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可通过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办理 [8] - “套餐式”服务具体操作步骤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新办纳税人开业】菜单进入,或从首页【我的提醒】点击【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确认】进入 [10] - 进入后选择具体企业或点击【新办开业】,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并确认信息,完成后可继续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录入银行信息等业务 [10][11] - 系统随后跳转至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选择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想办理的业务,点击【一键办理】前往业务办理页面 [12] - 办理业务前需完成实名认证,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进行用户注册成功即代表实名认证已完成 [13]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政策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4][15] - 弥补亏损的核心规则涉及一个关键期限:5年 [16] - 具体规则包括:企业产生的亏损额只能由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而不能由以前年度所得弥补 [16] - 亏损额可以连续用亏损年度的次年起5年内的所得去弥补 [16] - 在以后的5年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实际弥补年限计算,遵循先亏先补、按顺序弥补的原则 [16] - 超过5年期限仍未被弥补完的余额,不能用税前所得弥补 [16] - 国家出台了系列公告延长特定类型企业的弥补亏损年限 [16] - 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或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结转期限延长至10年 [19] - 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电影行业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 [19] - 弥补亏损时还需注意: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境内盈利 [19] - 企业合并或分立时,在一般性税务处理下,被合并或分立企业的亏损不得结转弥补 [19] - 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可按规定进行亏损结转 [19] -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计算公式为: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 × 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19] - 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19]
易错小贴士|新办纳税人如何办理开业?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4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