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正式落地 - 中国证监会于1月23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该《指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2][10] 新规出台的背景与目的 - 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的“锚”和“尺”,对确定产品定位、明晰投资策略、表征投资风格、衡量产品业绩、约束投资行为具有重要作用 [6] - 当前行业存在法规制度缺乏系统性规定、内控机制不健全、部分主动权益基金业绩大幅偏离基准甚至出现“风格漂移”等问题,对投资者获得感造成较大影响 [7] - 《指引》旨在直击“风格漂移”、“基金盲盒”等行业痛点,强化基准约束,有利于行业回归长期价值投资,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7] 《指引》的核心内容 - 突出基准的表征作用与严肃性:强调业绩比较基准应与基金合同核心要素和产品投资风格相匹配,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9] - 强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要求业绩比较基准由公司管理层决策确定,并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管理体系,加强对基金经理和产品投资风格稳定性的持续管理 [9] - 加强外部约束: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销售、评价机构对基准的展示和运用行为,并要求做好投资者教育 [9] - 严格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9] 实施安排与过渡期 - 对存量产品基准设置不符合规定的,给予1年实施过渡期进行调整 [11] - 为确保信息披露、业绩展示、评价评奖的客观准确,相关要求的过渡期也设为1年 [11] - 托管人监督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性的要求,因涉及系统调整和数据交互,给予6个月实施过渡期 [12]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日发布了配套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共六章二十八条,与《指引》同步施行 [13][14]
大动作!公募基金重磅新规落地!
天天基金网·2026-01-24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