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于2025年12月发布,2026年1月1日正式执行,涵盖19种药品,旨在解决高值创新药若纳入基本医保会造成基金冲击、若不纳入则患者用不起的矛盾,对创新药和商业保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2] - 目录处于落地初期,多数普通人尚未感受到其带来的变化,从正式执行到真正落地仍有很长的路要走,面临进院难、折扣支付机制不明、保险公司态度谨慎等多重挑战 [2][3] 商保目录概况与意义 - 目录涵盖19种药品,包括CAR-T细胞治疗药、神经母细胞瘤与戈谢病等罕见病药物,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阿尔茨海默症药物 [2] - 截至2026年1月20日,已有14种目录内药品在全国223家定点医药机构销售,多数位于北上广深或省会城市的公立医院 [2][5] - 目录主要应用场景是惠民保,但多数省市惠民保产品保障期已覆盖2026全年,真正对接利用目录需等到一年后,普通医疗险与目录的衔接面临更复杂考验 [3] 目录药品进院挑战 - 创新药进院需通过医院药事会审批,流程严格,需相关临床科室提出需求,并经药学临床评审、核心小组讨论后,由药事会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方可进药 [5][6] - 医院通常根据自身特色选择性进药,例如擅长治疗某类罕见病的医院才更可能引进相关药品,而非引进全部19款药品 [5] - 即使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进院情况也不容乐观,价格更高、管理更难的商保目录药面临更大阻力 [5] - 国家医保局为目录药品实施“三除外”政策,即不纳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不纳入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以消除医院顾虑,帮助药品进院 [6][7] - 但医院在决定是否进药时,仍需考虑基药占比、集采药品完成率、国谈药品品种配备率、门诊次均药费、住院次均药费等多个指标,“三除外”政策豁免的只是其中三个较重要的指标 [7] 折扣支付机制困境 - 国家医保局与药企协商的折扣由保险公司享有,旨在降低保险公司成本,但药品销售挂网价格不变,患者端支付价格无差异 [9] - 折扣如何合规给到保险公司是当前最大堵点,各方对折扣归属认识不足,存在应给保险公司、医院、患者或三方分成的不同理解 [10] - 折扣细节未在任何官方文件或宣传资料中体现,导致一线操作缺乏依据,政策宣传不足加剧了落地争议 [10] - 药企与保险公司探讨过通过第三方机构以技术服务费名义支付,或通过药店折扣等路径,但均存在较高的税务或合规风险 [11] - 保险公司精算师普遍反映折扣问题缺少系统性解决方案,保险公司“很难拿到折扣” [10] 保险公司报备与产品设计难题 - 保险公司需在精算前了解药品折扣比例以进行风险成本控制,但折扣仅国家医保局和药企知晓且保密,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先向国家医保局报备才能获知折扣,这产生了“先精算还是先报备”的流程矛盾 [12] - 目前基本没有专门为商保目录开发的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主要对既有产品的特药清单进行升级 [13] - 对于长期保证续保产品,升级包含目录药品的新版本后,客户续保时可选择老版本或新版本,但健康状况变化的客户可能无法通过新版本健康要求,只能续保老版本,多数普通客户依赖业务员解读,自身并不了解目录 [13] - 保险公司会根据“适保性”选择性纳入目录药品,对于需长期服药的高值药品是否具备适保性存在业内分歧 [13][14] - 有观点认为,纳入阿尔茨海默症药物等可能导致高风险人群集中投保、低风险人群退出,引发“死亡螺旋”;但也有分析指出,由于严格的适应证要求,中国超1000万患者中实际适用人群仅约4万人,保险公司压力较小,已有惠民保产品纳入后年度理赔人数为零 [14] 药企视角与行业展望 - 进入商保目录被视为国家对药品价值的认可和政府背书,为药企与保险公司谈判提供了基础,相比在自费市场单打独斗是更有效的推广方式 [14][15] - 目录落地缺乏如基本医保般成熟的制度体系,需要药企与各地方医保局、保险公司一对一沟通,沟通成本高 [15] - 落地初期,药企观察到省级医保局举办相关会议的意愿增强,主动邀请药企座谈,同时也有保险公司前来了解情况,但多持观望态度 [15] - 行业专家建议,需加强对目录定位、内涵、特点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完善保险公司报备、折扣返还等流程,加强政府协调;各方需加强认知,确保合规操作 [15] - 商保目录作为新生事物,其落地效果需要较长时间观察,应予以呵护和支持,逐步推进 [16]
创新药目录现卡点 子弹还得飞一会儿
经济观察报·2026-01-24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