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操作 -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通过左侧功能菜单进入“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界面 [1] - 申报职工及缴费工资可通过三种方式:1) 使用“添加-单个录入”逐个录入;2) 使用“添加-外部文件导入”通过模板文件批量导入;3) 使用“添加-批量添加职工”根据条件批量添加职工后再录入缴费工资 [2][3][5][6] - 完成填报后,选择“全量提交申报”以获取工资申报结果,系统会对缴费工资等于基数上下限或与去年相比波动较大的情况予以提示,用人单位确认无误后可继续申报 [9][10]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政策 - 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及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及转包转租所得、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13][14] - 需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需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5] -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办理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17] -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纳税人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税款,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5年度的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0][21][22] - B表需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C表则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3][24] - 汇算清缴办理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24]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其中一项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25]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指南——缴费工资申报渠道(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4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