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措施概览 - 上海证监局于2026年1月19日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出具警示函[4][8] - 监管措施基于对德勤华永的检查发现其在质量管理、独立性及具体审计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1][5] - 相关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8] 质量管理问题 - 部分审计项目存在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情形[1][5] - 部分项目的质量复核底稿记录不规范[1][5] - 上述情形不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5] 独立性相关问题 - 个别员工的近亲属买卖该员工所参与审计项目的股票[1][5] - 个别非鉴证业务与鉴证业务之间存在独立性冲突[1][5] - 个别首次公开募股项目的收费安排不合理[1][5] -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5] 具体审计项目执业质量问题 - 所涉审计项目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及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3][5] - 该公司A股证券代码为600841,B股证券代码为900920,前身为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3] 风险评估程序缺陷 - 未对2024年款项支付相关关键控制点获取穿行测试支持文件[2][5] - 未记录2024年穿行测试样本不属于同一笔销售交易前后关联资料的原因[2][5] 控制测试程序缺陷 - 未将2023及2024年度商品交付时点认定的恰当性识别为关键控制点,也未追加必要的控制测试[2][5] - 未对2023及2024年度在建工程转固相关测试样本偏差进行评价[2][5] - 未结合2024年部分存货盘点差异原因分析相应退货流程的控制是否有效运行[2][5] 实质性程序缺陷 - 2023及2024年度均未结合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分析收入确认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也未对2024年个别收入细节测试单据的异常原因进行解释说明[2][6] - 未结合2024年应收账款回函比率明显较低的情形执行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2][6] - 2023及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项目细节测试选取的样本规模不足以支持拟得出的结论[2][6] - 未对2024年关联交易公允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6] - 未对2024年特定债务重组形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6] - 未分析了解2023及2024年多份短期租赁合同是否存在到期后续签的情况[2][6] 责任认定与整改要求 -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嵛平、马甜甜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相关问题承担主要责任[3][8] - 德勤华永及相关人员被要求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8] - 需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加强独立性管理,提高审计执业质量[8]
德勤华永及2名注会收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