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申报热点问题汇总答疑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5 10:02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操作指南 - 核心观点:文章旨在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关于社保(含医保和养老)参保登记及通过多种线上渠道缴费的详细操作指引,以解决高频疑问并提升缴费效率 [2] - 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方可缴费,否则系统会提示无登记信息,登记后可能存在数据延时,建议等待10分钟后再尝试操作 [3][4] - 医疗保险需通过医保部门完成参保登记,若未登记需及时联系医保部门办理手续,完成登记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登记后同样可能存在延时 [6] -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按险种进行网上缴费,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需分两次单独缴款,无法一次勾选完成 [7] - 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缴费的具体步骤为:进入APP首页点击“社保费”→选择“灵活正缴当月以后”→选择办理对象并输入身份信息→在参保信息选择页面分别选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并设置缴费基数→提交待缴费数据并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7] - 电子税务局APP支持本月缴费、本年度预缴、本年度补缴及特殊缴费,并可调整缴费基数 [8] - 通过微信缴费的步骤为: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搜索“天津市社保缴纳”并进入→选择灵活就业医疗或养老保险→输入身份信息→选择需缴纳的月份并确认金额→完成支付 [9] - 微信仅支持缴纳当年当月及以后月份的社保费,如需补缴当年以前月份的社保费,需登录电子税务局APP,使用每年2月至12月开放的“灵活补缴当月以前”功能进行操作 [11] - 通过支付宝缴费的步骤为:进入首页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选择灵活就业医疗或养老保险→输入身份信息→选择缴费月份并确认信息→完成支付 [13] - 支付宝与微信一样,仅支持缴纳当年当月及以后月份的社保费,补缴当年以前月份同样需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的“灵活补缴当月以前”功能办理 [13]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核心观点:文章详细解读了针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明确了享受对象、优惠内容、执行时间及申报流程 [19][22] - 政策享受对象为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19][20][21] - 优惠内容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3] - 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若作转出,应在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24] - 加计抵减的具体操作需根据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区分不同情形:等于零则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额则全额抵减;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额则以当期可抵减额抵减至零,未抵减完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6][27] - 2025年度企业名单申报时间分两类:已在2024年度名单且高企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5年6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新申请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于2025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4月10日 [28] - 企业需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最终名单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28][29] - 2025年度名单企业享受政策的时限根据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期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四种情况,享受时间范围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不等 [30] - 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政策的当期一并计提,但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对应的进项税额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31] - 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若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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