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名学者学术不端,被集中通报批评!
券商中国·2026-01-25 15:5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研不端案件通报核心观点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1月23日集中通报了2026年第一批科研不端与资金违规案件,涉及项目申请、评审、成果发表及资金使用等多个环节,并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了包括撤销项目、追回资金、取消申请与评审资格等严厉处罚 [1][2][10] 项目申请环节违规行为 - 购买代写服务:北京某高校张红宇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中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被撤销已获批项目(批准号82170191),追回资金,并取消申请资格5年 [2] - 抄袭剽窃申请书:浙江某高校易莹、山东某高校田萍等2人存在抄袭他人申请书且在调查中试图掩盖的行为,被取消申请资格4年 [2] - 大规模抄袭申请书:涉及山西、甘肃、上海、云南、广东、安徽、山东、江苏、天津、江西等地高校及研究院所的共14名人员,在2019年至2025年的项目申请中存在抄袭行为,均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3] - 违规重复申请与冒名:甘肃某医院杜鹏在2025年申请中存在违规重复申请、擅自列他人为参与者、冒名申请及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等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4] - 买卖研究基础数据:江西某高校欧阳灿晖在2022、2023及2025年项目申请中存在买卖研究基础数据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7] 项目评审环节违规行为 - 评审专家严重违规:北京某高校李俊发在2022-2024年通讯评审中违反多项规定,被永久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及项目申请资格 [4] - 请托与打探信息:四川某高校余志祥在2024年评审期间为他人项目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并请托,且干扰调查,被取消申请资格与评审专家资格各7年 [4][5] - 为他人请托打招呼:上海某高校李金宝(2021-2024年)、陕西某高校马晓华(2025年)存在类似请托行为,均被取消申请资格与评审专家资格各5年 [5] - 评审专家行为失范:广东某高校曾媛在2024年评审中违反专家行为规范,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与申请资格各3年 [6] - 申请人实施请托:广东某高校黄江鸿在2025年评审期间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并请托,被撤销项目申请并取消申请资格3年 [6] 研究成果发表环节违规行为 - 论文数据买卖:上海、江苏、福建、安徽、广东等地高校及医院的11名人员发表的论文存在部分数据买卖问题,导致4个已获批项目被撤销(批准号81970604、81170046、81502002、82100692),资金被追回,相关人员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7] - 论文买卖与不当署名:海南某高校张瑜鸿等存在论文买卖、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7] - 委托第三方投稿:辽宁某高校史添玮等发表的论文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8] - 图片与数据伪造篡改:湖南某医院沈二栋、辽宁某高校孙哲(图片抄袭伪造)、江苏某高校吉敬(图片伪造篡改)、黑龙江某高校王丰与李崖雪(数据伪造篡改)等人因此被撤销项目(批准号81372548、82104174、81973930)、追回资金,涉事人员分别被取消申请资格3至5年不等 [8][9] - 论文抄袭剽窃:广东某高校艾毅龙、邹晨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剽窃问题,分别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和3年 [9] 项目资金使用违规行为 - 套取项目资金:黑龙江某高校李永立存在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资金问题,情节较重,其项目(批准号71771041)被撤销,资金被追回,并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10] - 严重套取资金与违规列支:辽宁某高校郭江存在违规列支个人差旅费、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资金问题,情节严重,其项目(批准号51975096)被撤销,资金被追回,并被取消申请资格7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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