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6年首批科研不端案件通报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26年1月23日发布案件通报,对近期审定的科研不端和项目资金违规案件涉事主体进行了集中处理 [1][2] 项目申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 购买代写服务:北京某高校张红宇在2021年基金项目申请过程中向第三方公司购买申请书代写服务,被撤销项目(批准号82170191),追回资金,取消申请资格5年 [2] - 抄袭剽窃申请书:浙江某高校易莹(2024、2025年)、山东某高校田萍(2025年)抄袭他人申请书且在调查中试图掩盖,被取消申请资格4年 [2] - 大规模抄袭行为:山西、甘肃、上海、云南、广东、安徽、山东、江苏、天津、江西等地共14名科研人员(如游秀芬、朱建华、强进、马巍、黄洪涛、马翔、季菲、谢应海、郝光亮、杨静、辛恒、贾晨阳、朱虹岷)在2019年至2025年的项目申请书中存在抄袭问题,均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3] - 严重违规申请:甘肃某医院杜鹏在2025年申请中存在违规重复申请、擅自将他人列为参与者、冒名申请、提供虚假伦理审批件等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4] 项目评审过程中的不端行为 - 评审专家严重违规:北京某高校李俊发在2022-2024年通讯评审中违反多项规定,被永久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和项目申请资格 [4][5] - 请托与干扰调查:四川某高校余志祥在2024年评审期间为他人项目打探信息、实施请托并干扰调查,被取消申请资格和评审专家资格各7年 [5] - 为他人请托打招呼:上海某高校李金宝在2021-2024年评审期间为他人项目请托,被取消申请资格和评审专家资格各5年 [5] - 打探信息与实施请托:陕西某高校马晓华(2025年)、广东某高校黄江鸿(2025年)存在向潜在评审专家打探信息、实施请托的行为,分别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和3年,马晓华同时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5年 [6] - 违反评审规范:广东某高校曾媛在2024年评审过程中违反专家行为规范,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和申请资格各3年 [6] 论文发表与研究成果相关的学术不端 - 论文数据买卖:上海、江苏、福建、安徽、广东等地共11名科研人员(如齐华林、刘峰、王霄霖、束余声、邢金春、张清妹、陈捷、刘进军、唐碧、安勇、唐晖)发表的论文存在部分数据买卖问题,涉及项目(批准号81970604、81170046、81502002、82100692)被撤销,资金被追回,相关人员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7] - 论文买卖与不当署名:海南某高校张瑜鸿等存在论文买卖、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7] - 买卖研究基础数据:江西某高校欧阳灿晖在2022、2023和2025年项目申请中存在买卖研究基础数据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7][8] - 委托第三方投稿与不当标注:辽宁某高校史添玮等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投稿、擅自标注他人基金项目问题,被取消申请资格3年 [8] - 图片抄袭、伪造与篡改:湖南某医院沈二栋、辽宁某高校孙哲等发表的论文存在图片抄袭、伪造篡改问题,相关项目(批准号81372548)被撤销,资金被追回,两人分别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和3年 [8] - 图片伪造篡改:江苏某高校吉敬等发表的论文存在图片伪造篡改问题,相关项目(批准号82104174)被撤销,资金被追回,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8] - 数据伪造篡改:黑龙江某高校王丰、李崖雪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数据伪造篡改问题,相关项目(批准号81973930)被撤销,资金被追回,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9] - 论文抄袭剽窃:广东某高校艾毅龙、邹晨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抄袭剽窃问题,两人分别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和3年 [9] 项目资金违规使用问题 - 套取项目资金:黑龙江某高校李永立存在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问题,情节较重,相关项目(批准号71771041)被撤销,资金被追回,被取消申请资格5年 [9] - 严重套取资金与违规列支:辽宁某高校郭江存在违规列支个人差旅费、以回收劳务费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问题,情节严重,相关项目(批准号51975096)被撤销,资金被追回,被取消申请资格7年 [10] 监管态度与未来方向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明确表示将持续对项目申请、评审、执行及成果发表过程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0] - 呼吁广大科技人员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并请各依托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构建良好学术生态 [10]
46人科研行为不端,集中通报批评!
证券时报·2026-01-25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