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 -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系统梳理了7个方面共138项税费优惠政策,内容涵盖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创业就业、普惠金融、区域协调发展及鼓励社会捐赠,旨在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税收支持 [11][12][13] “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税收优惠 - 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 - 享受该增值税免征政策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二是所涉畜禽属于财税字〔1995〕52号文件附件《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范围内的农业产品 [5] - 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 - 企业所得税免征项目包括:蔬菜、谷物等种植;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中药材种植;林木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饲养;林产品采集;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6] - 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项目包括:花卉、茶、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7] - 享受“公司+农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是: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公司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公司),农户饲养成品后由公司回收 [9]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3] - 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15]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按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5] - 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可按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6] - 享受上述抵扣政策需满足条件: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免税农产品;所购农产品属于财税字〔1995〕52号文件注释范围内的农业产品 [17] 印花税相关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27] - 产权转移书据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等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商标权、著作权等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27] -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若属动产且买方非个人,按买卖合同计征印花税;若属不动产,则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27][28] 资源税相关规定 -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缴纳资源税,但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除外 [31] - 自用应税产品应缴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投资、广告、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31] - 若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无销售额或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按一定方法和顺序确定其销售额,包括按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成本利润、按组成计税价格或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31][32] - “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是指将应税产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产品并构成其实体 [32]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一到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6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