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核心内容与目标 - 美国众议院提出《人工智能监管与对高风险行为者武器化先进技术限制法案》(AI OVERWATCH Act, H.R. 6875),旨在对出口到“受关注国家”的先进集成电路实施极为严格的许可证制度 [1] - 法案显示出明确且强烈的对华遏制战略意图,尤其针对中国的AI产业发展与军事现代化进程 [1] - 法案要求美国商务部对出口至“受关注国家”的“特定集成电路”实施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并明确禁止为此类交易签发通用许可证,意味着每一笔交易都需经过个案审查 [2] - “受关注国家”名单中,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被列在首位,其余国家包括伊朗、朝鲜、俄罗斯以及委内瑞拉 [2] 受管制芯片的针对性定义 - 法案对“特定集成电路”的定义极具针对性,直接指向支撑现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最先进计算芯片 [3] - 其性能指标精确对标目前国际市场上用于训练大型AI模型的最先进GPU和AI加速器芯片 [3] - 法案授权美国政府在未来根据技术发展更新技术参数,确保管制范围的时效性 [3] - 法案将非设计或营销用于数据中心的消费级芯片排除在外,显示了其精准打击商业AI和高端计算领域的意图 [3] 近乎禁止的许可证审批程序 - 法案明确指向美国《商业管制清单》中的出口管制分类编号3A090、4A090及5A002项下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这些编号通常涵盖高性能计算和AI训练所需的尖端芯片 [4] - 法案设定了极高的技术参数门槛,任何达到或超过特定标准的集成电路均被纳入管制范围,具体标准包括:总处理性能 ≥ 4800;总处理性能 ≥ 2400 且 性能密度 ≥ 1.6;总处理性能 ≥ 1600 且 性能密度 ≥ 3.2;动态随机存取内存带宽 ≥ 1400 GB/秒,或互连带宽 ≥ 1100 GB/秒,或两者之和 ≥ 1700 GB/秒;拥有124个或以上数字处理单元且满足特定条件 [4] - 在批准任何许可证的至少30天前,商务部必须向国会相关委员会提交详尽的申请材料,并包含多项关键“认证” [5] - 认证要求包括:安全风险认证,必须证明该交易具有“可验证且可执行”的机制,确保芯片不会被直接或间接用于增强中国的军事、情报、监视或网络能力,对于实施“军民融合”战略的国家,必须详细说明许可证条件如何应对由此产生的“特定威胁” [5];供应链影响认证,必须证明批准该许可证不会影响美国本土企业对同类芯片的供应,包括高带宽内存等关键子组件也需充足供应 [6];技术优势认证,必须证明批准该许可证不会损害美国相对于该“受关注国家”在“全国安装总处理能力”方面的优势,这直接指向与中国的AI算力竞争 [7] - 在提交认证后的30天内,美国国会有权通过一项联合决议来阻止该出口交易,赋予了立法机构直接干预具体商业出口案的权力 [7] 过渡期安排与国家战略评估 - 法案规定,在商务部向国会提交一份关于此问题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之前,所有对“受关注国家”的受管制芯片出口许可证申请都将被拒绝,即临时全面禁令 [7] - 要求美国政府跨部门制定一份国家战略,详细评估“受关注国家”(特别是中国)获取先进芯片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7] - 报告需特别分析:中国共产党在获得美国设计的芯片后,是否会减少其推动芯片国产化的努力;中国在受管制芯片上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与美国及其盟友的对比;若“受关注国家”完全依赖本土生产的芯片和制造设备,其人工智能能力将处于何种水平 [7] “可信美国人士”豁免机制 - 法案设立了一个“可信美国人士”豁免程序,允许获得此资质的美国实体将其控制的受管制芯片转移至非“受关注国家”运营,但芯片必须始终处于该美国实体的所有权和控制之下 [7] - 申请该资质需满足严苛条件,包括:将大部分合计处理性能的芯片保留在美国境内;公司最终受益所有权中,由“受关注国家”实体持有(直接或间接)的比例不得超过10%;建立严格的物理和网络安全措施 [8] - 此条款旨在确保美国公司能在海外(如盟国数据中心)使用先进算力,同时严格防止这些技术资源以任何形式被中国接触或利用 [7]
美国拟推出严厉芯片出口管制新规,直指中国AI
制裁名单·2026-01-27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