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最新执行口径(一至二)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6 22: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关于计税依据 (一) 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 或将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 非应税产品,以不包括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传用于4工程凹模的ヅロ、柏工寺卯广面, 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1纳税人开采的凝析 油,按照原油税目征 收资源税。 ②纳税人从开采的原 油中分离出的油气田混合轻烃,按照原油税 目征收资源税;纳税人从开采的天然气中分 离出的油气田混合轻烃,按照天然气税目征 收资源税。 ③纳税人以尾矿为原料对特定矿物组分进行 再选回收利用的,按照特定矿物组分对应的 税目征收资源税。纳税人以尾矿为原料进行 资源化利用生产粒级成型砂石颗粒的,按照 砂石税目征收资源税。 - - (一) 纳税人开采的未经加工处理或经过破 碎、选研(研石直径50mm以上)后的煤炭, 以及经过筛选分类后的筛选煤、低热值煤等, 按照煤原矿征收资源税。纳税人将开采的煤 炭通过洗选、干选、风选等物理化学工艺去 灰去研后生产的精煤、中煤、煤泥等,按照 煤选矿产品征收资源税。 (二) 纳税人将开采的轻稀土原矿经过洗选 等初加工过程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