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存量商品房!多地在行动
券商中国·2026-01-27 07:26

地方政府主导的存量商品房收购模式兴起 - 核心观点:多地政府正通过国有企业平台,以“以购代建”模式收购存量商品房,旨在打通“卖旧买新”交易链条、消化新房库存、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预计未来库存压力大的重点城市可能跟进,形成一波政策潮 [2][9] 杭州富阳区“以旧换新”政策详情 - 政策主体:由杭州富阳乐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区属国企)主导,是杭州范围内首次由地方政府及区属国企系统性打通二手房与新房交易链条的创新政策 [3][6] - 操作模式:国企定向收购200套符合条件的二手房,向原业主发放等额“抵价券”及额外5%的“购房券”(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导其购买指定的18个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形成“收购旧房—发放房票—兑换新房”的封闭循环 [3][6] - 收购规模与范围:定量收购旧房200套,收购范围限定在富春街道、鹿山街道、银湖街道的18个楼盘 [4] - 收购条件:主要针对2010年12月31日前建成、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产权清晰无纠纷的住宅,并优先多子女家庭参与 [5][6] - 政策目的:激活建成超15年的“老破小”存量房流动性,为合作的新建楼盘定向导流客户,收购的二手房后续可统筹用于租赁住房或保障房 [6] 海口市征集存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 政策主体: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公告,拟由相关国有企业作为收购实施主体,公开征集新建成未出售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7][9] - 房源条件:要求房源周边配套齐全,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可适当放宽),开工时间原则上在2020年(含)以后,优先整栋或整单元收购,并优先服务四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 [8] - 收购定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报价,收购实施主体与企业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收入能覆盖融资运营成本 [9] - 政策目的:通过市场化手段快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定向消化特定存量商品房库存、服务重点产业人才安居 [9] 行业趋势与影响 - 模式意义:以政府信用为中介,破解当前市场中“卖旧买新”链条不畅的核心堵点,确保政策资金全部流入实体经济与地方财政循环 [6] - 示范效应:作为省会城市和自贸港核心,海口此举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 [9] - 未来展望: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库存压力较大、有较强人才引进需求的重点二线城市可能会推出类似政策,在2025年既有实践基础上,形成一波地方政府“以购代建”筹集保障房的政策潮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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