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的汽车、房屋等固定资产是否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7 09:27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核心观点为解读资源税法中关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时如何缴纳资源税的具体规定 明确了需缴税与不需缴税的情形以及销售额的核定方法 [7][8][9][10] 资源税自用应税产品缴税总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 应当缴纳资源税 但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除外 不需缴纳资源税 [8]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 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需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 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捐赠 偿债 赞助 集资 投资 广告 样品 职工福利 利润分配或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9] 自用应税产品销售额的核定方法 - 当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或有自用行为而无销售额时 税务机关将按以下顺序和方法确定销售额 [9] - 方法一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9] - 方法二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9] - 方法三 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 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9] - 方法四 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公式为 成本 ×(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其中成本利润率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9] - 方法五 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9] “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界定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 “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是指纳税人将应税产品作为直接材料生产最终应税产品 并构成最终应税产品的实体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