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的交通补贴,是否属于“工资薪金”可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29 09:51
企业福利性补贴的税前扣除处理 - 企业福利性补贴若列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 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第一条规定的 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 -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 应作为职工福利费 按规定计算限额在税前扣除 [2] -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内部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薪酬 [2] 契税的计税依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及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依据为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包括应交付的货币、实物及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7]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具体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实物及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