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你了解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30 09:49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核心要点 - 文章核心阐述了不同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包括一般行业和特定行业的扣除比例、计算基数、超额结转规则以及关联企业分摊和筹办期处理等特殊情况 [4][10][16] 一般行业扣除规定 - 一般行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10] - 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为企业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 且应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4][10] 特定行业扣除规定 -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扣除比例提高至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 超过部分同样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4][16] -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16] -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的30%扣除比例政策 执行期限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14][15][16] 特殊情况与计算规定 - 关联企业间可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 一方发生的费用可部分或全部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接收方在计算本企业扣除限额时可不计算该归集费用 [4][16] -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4] - 企业在计算费用扣除限额时 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例如将货物用于广告、职工福利等用途的情形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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