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变更操作指南 - 更换工作单位后,纳税人需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变更扣缴义务人信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 - 操作路径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重点服务推荐点击“我要填报”,或通过“办&查”菜单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功能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核心政策要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8][9] - 应税交易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或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9] 增值税应税交易的范围界定 - 判定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情形包括: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转让使用权的自然资源所在地在境内;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除前述情形外,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或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 [10][11] - 视同应税交易需缴纳增值税的情形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金融商品 [11][12] 增值税的税收豁免规定 - 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形包括:员工为受雇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收、征用而取得补偿;取得存款利息收入 [12][13] -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农业生产相关技术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残疾人专用品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服务、特定机构提供的育养婚葬服务、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以及特定文化宗教场所的门票收入等 [14][15][16]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起征点则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则需全额计算缴纳 [17] -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18]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发票管理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为:发生应税交易,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日;发生视同应税交易,为完成交易的当日;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日 [19][20] - 纳税人应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发票包括纸质和电子形式,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21]
山西:更换工作单位,如何修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30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