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发启(又名徐老发),一审死缓!
证券时报·2026-01-30 14:25
案件判决结果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首要分子徐发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 - 重要成员张龙龙被判处无期徒刑,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被判处二十五年至十四年不等有期徒刑[1] - 各被告人被相应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1] 犯罪事实与性质 - 2019年以来,以徐发启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与电诈犯罪集团合作开设多个诈骗园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1] - 该集团涉及的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达11余亿元人民币[1] - 在武装庇护过程中,该集团伙同电诈犯罪集团故意伤害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导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1] - 徐发启还结伙实施了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1] 法律定罪 - 徐发启、张龙龙、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的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卖毒品罪等六项罪名[1] - 法庭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1] 案件旁听情况 - 宣判时有20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旁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