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长期投资!证监会最新发布,事关公募基金信息披露
券商中国·2026-01-30 20:16

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就公募基金定期报告信披规则征求意见 - 核心观点: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同步就公募基金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修订征求意见,此次调整体现为“一简、两增、一调整”的特点,旨在提升行业透明度、引导长期投资理念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1][3][4] 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 - “一简”:将现行《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报)、3号(半年报)、4号(季报)整合成一份《内容与格式准则—定期报告》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各类型报告保留个性化披露要求 [2] - “两增”:在《XBRL模板》中要求管理人新增披露产品过去7年、10年的中长期业绩,不再披露过去1个月的业绩;并要求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过去一年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的盈利投资者占比情况 [3] - “一调整”:在新修订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定期报告》中进行授权,将《XBRL模板》的层级由“规范性文件”调整为“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 [3] 修订的背景与目的 - 修订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要求,该方案明确提出需综合展示产品中长期业绩、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及投资者盈亏情况等信息 [3] - 旨在引导行业更加注重“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推动行业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并解决部分主动管理股票型、混合型基金换手率较高、有悖于长期投资理念的问题 [3] - 修订完成后,将形成“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的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以增强规则的灵活性、适应性,同时保持简明性和权威性 [3][4] 行业影响与意义 - 此次规则调整是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加强行业透明度建设,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4][5] - 随着行业二十余年发展,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对提升行业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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