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最新发文!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
券商中国·2026-01-30 22:58

中国证监会修订战略投资者规则 - 核心观点:中国证监会就修改《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最低持股比例并强化监管要求,以引导“耐心资本”作为战略性资源投资上市公司 [1] 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 - 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业)年金基金、附条件的商业保险资金、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可作为战略投资者 [1] - 界定投资者类别:将上述机构投资者界定为资本投资者,而将其他实业投资者界定为产业投资者 [1] - 明确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战略投资者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 [2] - 强化持股与治理要求:战略投资者应长期、较大比例持股,并可提名董事参与公司治理;资本投资者需深入了解公司产业,帮助引入战略性资源或显著改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 [1] 监管与信息披露要求 - 完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战略资源导入和整合的落实情况和效果 [2] - 强化监管要求:强调战略投资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规避最低持股比例、股份锁定期要求,避免代持股份、绕道减持等违规行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