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体系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评价与记录,并根据结果采取激励约束措施 [3] - 信用评价分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和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两部分 [4] 信用评价信息依据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实名制等行政管理规定遵守情况、纳税人评价、税务机关评价、业务结构、服务质量、业务信息质量、行业自律、党的建设情况、人员信用、业务培训、委托人纳税缴费信用,以及自身纳税缴费信用、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等 [4] - 涉税服务人员信用评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记录、不良记录、纳税记录等 [4] 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TSC)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为TSC5级至TSC1级 [5] - 信用积分满分为500分,TSC5级为信用积分400分以上,TSC4级为300分以上不满400分,TSC3级为200分以上不满300分,TSC2级为100分以上不满200分,TSC1级为不满100分 [5] - 信用积分为评价周期内的累计积分,按月公告,评价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 - 省级税务机关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发布,有效期一年 [6]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税务机关通过税务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7] - 纳税人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及涉税服务人员的信用积分 [7]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查询本机构的信用等级、积分明细及所属人员的信用积分 [7] - 涉税服务人员可查询本人的信用积分明细 [7] 失信惩戒措施 - 对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及严重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将予以公告并向社会信用平台推送 [11] - 税务机关将向其委托人及委托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风险提示 [11] - 所代理的涉税业务需由失信主体与委托人共同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11] - 对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的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适用纳税缴费信用D级管理措施 [11] - 对列为涉税服务严重失信主体的,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实施监管和联合惩戒 [11] 信用修复机制 - 被列为涉税服务失信主体经公示满3个月,或严重失信主体经公示满1年,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8] - 申请材料需包括法定责任义务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和信用承诺书 [8] - 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 [8] 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税务条件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 [14] - 申请简易注销时,市场主体不应存在未结清的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含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 [15] - 税务部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简易注销信息后,将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涉税情况 [16] - 符合简易注销税务条件的情况包括: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且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16][17]
一问一答 | 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1-31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