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白家案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证券时报·2026-02-02 12:30
案件判决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死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对四人宣判并执行死刑 [2] - 一审判决后,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 犯罪事实与规模 - 白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地区设立多个园区,招揽“金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涉赌、诈等资金290余亿元 [1] - 该集团犯罪行为造成6名中国公民死亡、多名中国公民受伤 [1] - 白应苍还结伙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吨 [1] 犯罪性质与定罪 - 白应苍被认定为组织、领导白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犯罪集团实施犯罪 [2] - 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分别被认定组织、领导、参加电诈犯罪集团或团伙实施犯罪 [2] - 各被告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贩卖、制造毒品等多项罪名,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