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家犯罪集团案4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券商中国·2026-02-02 13:52
案件判决与执行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3日对白家犯罪集团的5名主要成员(白所成、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判处死刑[1] - 一审宣判后,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余被告人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4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 -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对白应苍、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的死刑判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依法对四人宣判并执行死刑[2] 犯罪事实与规模 - 以白应苍为首的白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地区设立多个园区,招揽“金主”并提供武装庇护,实施多种犯罪活动[1] - 该集团涉及的赌博、诈骗等资金高达290余亿元,并造成6名中国公民死亡及多名中国公民受伤[1] - 首要分子白应苍还结伙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约11吨[1] 犯罪性质与司法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白应苍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并武装庇护电诈犯罪,杨立强、胡小姜、陈广益分别组织、领导或参加电诈集团实施犯罪[2] - 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诈骗、贩卖及制造毒品等多项罪名[2] - 法院认定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