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峰医院火灾致重大伤亡事故,19人被判刑
券商中国·2026-02-02 16:26

案件判决结果 - 2026年2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长峰医院重大责任事故案的19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各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期 [1] 事故经过与原因 - 事故发生于2023年4月18日12时50分许,地点为北京长峰医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1] - 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进行自流平地面施工和门框安装切割交叉作业,环氧树脂底涂材料中的易燃易爆成分挥发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角磨机切割金属净化板产生的火花发生爆燃 [1] - 火势扩大原因包括:明火及高温烟气引燃楼内木质装修材料,部分防火分隔未发挥作用,固定消防设施失效,致使火势扩大、大量烟气蔓延 [1] - 未能有效组织高楼层患者疏散转移,最终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和严重经济损失 [1] 法院审理认定 - 法院经审理认为,各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 [1] - 判决综合考虑了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是否自首、认罪悔罪、赔偿经济损失等因素 [1] 案件宣判旁听情况 - 案件宣判时,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被害人、被告人亲属旁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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