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小课堂 | 单位外派至境外人员信息报送2月28日截止,请及时办理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03 10:05

外派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政策 - 居民个人被派往境外工作 其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由境外单位支付或负担时 若该境外单位是境外任职受雇的中方机构 则可由该中方机构预扣税款并委托派出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3] - 若境外单位不是中方机构 或中方机构未预扣税款 则派出单位必须在次年2月28日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外派人员的详细信息[3] - 中方机构的定义包括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 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所属的境外分支机构 子公司 使(领)馆 代表处等[5] 外派人员信息报送操作流程 - 派员出境单位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派员出境】模块报送信息 具体路径为首页【优惠备案与信息报送】—【派员出境】[6] - 操作时需先选择【派出年度】 然后通过【添加】功能单个或批量导入外派人员情况 填写完毕后【保存】 所有人员添加完成后点击【报送】完成操作[6][7] - 若发现已报送信息有误 可进入同一模块 选择对应的报告表点击【修改】 选择具体人员姓名进行修改 修改后需重新【报送】[8] - 在发送申报前 若要删除已添加但尚未报送的人员 可在报送界面勾选人员后点击【删除】 然后点击【报送】[10] - 对于已报送成功的人员 系统不支持删除 如需删除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处理[12] 信息报送的具体内容要求 - 派出单位需报送的外派人员情况包括:外派人员的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职务 派往国家和地区 境外工作单位名称和地址 派遣期限 境内外收入及缴税情况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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