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参与定增意愿高!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有利于更大空间长期投资
券商中国·2026-02-04 17:05

政策修订核心内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拟修订规则以扩大战略投资者类型,明确将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特定的商业保险资金、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机构投资者界定为资本投资者,可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2] - 修订拟明确战略投资者最低持股比例要求,规定其本次认购上市公司股份原则上不低于5%,并可根据持股比例参与公司治理 [2] - 对商业保险资金的参与方式进行了具体约定,包括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自行投资、委托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投资,或作为单一投资人通过关联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股权投资计划进行投资 [2]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此次修订是继《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后,在资本市场监管制度上的具体落实,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从“防风险、控套利”转向“引长钱、促协同” [3] - 政策旨在打通社保、保险、公募、理财等万亿级耐心资本入市通道,为优质企业提供“长期资本+产业赋能”的双轮驱动 [3] - 允许商业保险资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定增,并在参与新股申购、定增、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 [6] 对保险资金的影响与机遇 - 作为耐心资本主力,保险资金积极入市被视为稳定资本市场、推动股市走向慢牛的重要中长期力量,同时也是支持债市等金融市场的中长期主力资金 [4] - 随着储蓄存款到期、分红险市场竞争力上升、银保深化合作,保险公司保费进入一轮快速增长期,在较低的保底利率基础上,险资有意愿进一步提升权益配置比例以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和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4] - 引入险资等机构参与定向增发,既能满足上市公司融资需求,减少对二级市场冲击,同时折价锁仓也有望为险资创造更好的财务回报 [4] - 随着长端利率企稳、红利资产回调,目前被认为是险资进入新一轮增配长期资产的良好时机,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助于稳定保险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和核心资本,预计将成为除交易性股票、红利股票之外险资重点配置的一类资产 [4] - 大型保险机构对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政策有期盼,认为这有助于保险资金以更多元方式参与优质公司的长期投资,发挥耐心资本作用,优化战略投资者结构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