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办税】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留言功能”贴心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04 22:27

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留言功能 - 核心功能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税务留言咨询服务,支持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提交留言,坐席人员会及时处理并联系用户[1] - 支持安全便捷的涉税资料交互,用户可通过留言模块上传或补正资料,全程留痕且安全可控,无需依赖微信、邮箱等非官方渠道[1] - 留言时可备注“转XXX”以直接指定对接税务人员,实现诉求直达,省去中转环节[1] 网页端留言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界面右侧征纳互动【悦悦】头像进入统一入口[1] - 进入留言界面后填写带号的必填表单,如需提交附件则选择文件后点击【点击上传】,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操作[2][3] - 留言内容要求至少20个字以便详尽描述情况,支持批量上传最多5份文件,每份文件大小不超过20M,不支持上传文件夹[4] - 提交成功后,用户可通过右上角【个人中心】查看“我的留言”及处理状态,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工作人员回复内容[5][6] 移动端App留言操作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界面下方征纳互动【悦悦】头像进入服务界面[7][8] - 进入留言界面填写必填表单,若需补正资料可在内容中注明需传递的坐席人员以方便分派[9][10] - 点击【+号】直接上传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12] - 首次进入需选择服务机关,路径为【个人中心】-【我的机关】-【修改】-选择【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xx区税务局】[14] - 提交后可在【个人中心】点击【我的留言】,找到记录后点击【查看回复】查看工作人员回复内容[13] 发票额度调整与购销合同确认 - 销售方发票额度不足时,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新增申请】路径,填写信息并上传购销合同等附件资料后提交申请,启动人工调整流程[19] - 如需购买方确认购销合同,购买方可登录电子税务局App,通过【办&查】-【发票使用】-【购销合同确认】功能菜单进入界面进行确认[19]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 - 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需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21][22][23]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可免征增值税[21][24] - 该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规定,相关旧政策同步停止执行[24][25] - 在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但尚未申报缴纳的增值税,若符合新公告规定可按新规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