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证监会发布·2026-02-06 21:32
银发〔2026〕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扰 乱经济金融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 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 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经 与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一致,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 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 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在境内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