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全面延续并升级了针对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的禁止性监管政策,明确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首次对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作出明确监管规定 [1][5] 《通知》主要内容总结 - 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未经批准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2] - 首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2]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除外 [2]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2] -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相关字样或内容 [2] - 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项目、严禁境内销售“矿机” [2] - 对协助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3]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产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的将依法查处 [3] 政策完善与监管框架 - 本次《通知》是对2021年相关文件的延续和升级,从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要求、从严监管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等方面作出明确 [5] - 进一步完善虚拟货币监管要求,重申禁止性政策,并强调未经批准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以防范风险跨境传导 [6] - 健全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监管框架,明确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并强化对境内主体出境开展相关业务的严格监管 [7] - 进一步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省级政府负总责,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7] - 持续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跨部门风险监测与数据共享,依法严厉打击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8] 监管背景与市场环境 - 中国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长期保持禁止性政策,立场一以贯之,2013年、2017年、2021年及2025年均有相关文件或风险提示出台 [9] - 国际金融组织对稳定币发展普遍持审慎态度,国际清算银行在2025年6月报告中指出稳定币在成为货币体系支柱的关键测试中仍未达标 [10] - 受多重因素影响,2026年开年以来比特币市场行情持续走弱,进入2月后价格已跌破7万美元关口,较2025年10月的历史高位水平接近腰斩 [10]
央行等八部门发文!升级虚拟货币监管政策
证券时报·2026-02-06 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