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强制研发每周二三四晚加班,每月必须 30 小时,不达标给 C 加扣钱!这合理么?
程序员的那些事·2026-02-07 09:35

公司管理实践 - 某公司研发部门将“加班时长”明确写入KPI考核要求 [1] - 研发人员每月需固定加班30小时 项目经理需加班40小时 不达标则绩效等级直接为C及以下 [1] - 绩效不达标将导致薪资扣减 幅度为15%起步 最高可达30% [1] 考核制度细节 - 加班安排为研发人员每周二、三、四晚上及每月最后一个周六 项目经理需额外多一个周末 [4] - 每月30至40小时的加班要求被描述为“强制奉献” 实质是将员工休息权明码标价 [4] - 公司通知中存在矛盾表述 “考核不强制有C及以下”但“加班不满足的直接C及以下” 此举被视作用废话堵死员工退路 [4] 职场文化影响 - 当“自愿加班”转变为“不达标就扣钱” 职场关系从合作退化為赤裸裸的剥削关系 [4] - 此类考核制度被认为是在筛选顺从的“软柿子” 并淘汰“正常人” [5] - 有观点认为公司敢于推行此类政策 是基于总会有员工为保住工作而妥协的预期 [6] 行业对比与员工反应 - 有网友对比称每月加班30小时堪称“养生” 暗示其自身加班时长远超于此 [7] - 另有案例显示 有公司曾发布季度加班30小时通知 但经员工匿名举报后该政策被取消 [6] - 职场博弈的关键被归结为敢于说“不”而非比谁能忍 妥协可能导致公司得寸进尺直至榨干员工的时间、健康与尊严 [9] 潜在应对建议 - 遇到类似情况应保存加班通知、考勤记录及绩效沟通记录等截图 作为后期维权的核心证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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