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个条件的企业 [1] - 现行优惠政策为,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 企业享受该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即可完成申报 [3] -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的,需要按规定补缴税款 [4] - 享受优惠需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5][9] 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 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申报所属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0] - 适用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各类用人单位 [10] - 用人单位以参保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的依据,2026年新入职人员则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依据 [11] - 缴费工资的组成规定需按照国家统计局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文件执行 [12] - 申报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线上方式,以及办税服务厅窗口等线下方式 [13][15] - 用人单位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期申报或申报有误导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需承担相关责任并缴纳滞纳金 [17] - 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申报后,若无特殊情况,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将保持不变 [17] 企业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征管事项 - 为支持企业再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在重整、和解程序中,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依据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仍有未获清偿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特别纳税调整利息的,不影响企业申请纳税缴费信用修复和后续评价,也不影响企业办理迁移、注销等涉税事宜 [19][24][25] - 该公告自2025年11月27日起施行,公告生效后,人民法院尚未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的,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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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07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