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可享哪些待遇?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08 22:09

停工留薪期定义与期限 -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1]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1][4] -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 - 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起算 [5] 停工留薪期确认与护理责任 -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 [2]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 停工留薪期待遇 -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7] -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 - 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7] - 若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 停工留薪期与年休假关系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8]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申报 -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应当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使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16] - A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18]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A表 [18] - 纳税人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使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19] - B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20]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B表 [20] -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应当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使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21] - C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2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特定规定 - 根据相关通知要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等纳税人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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