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超:民营企业家如何做好财富安全与传承
和讯·2026-02-09 18:37

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规模与挑战 - 中国“家族成员参与管理”的家族企业数量超过5100万家,占全部民营企业的90%以上 [2] - 以“家族成员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标准,家族企业占比达85%以上,总数超过4800万家 [2] - 未来30年,中国将有84万亿民营财富移交下一代,面临大规模代际传承 [2] - 中国百强家族企业创始人2025年平均年龄已达66岁,其中26%年龄在70岁以上 [2] - A股上市公司在职董事长中,49%年龄在50-59岁,26.8%年龄在60-69岁 [2] - 全国工商联预测,未来5-10年是家族企业交接的高峰期 [3] - 二代接班时企业平均负债率较一代创业初期高出20% [3] - 传统制造业企业中约40%的二代接班后面临利润率下滑问题 [3] 代际传承面临的核心困境 - 传承面临二代接班意愿低、能力欠缺、两代人认知与价值观冲突、企业机制不完备等多重问题 [3] - 一代企业家创业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期,而二代面临经济增速放缓、行业竞争加剧、国际环境复杂的经营环境 [3] - 权力的传承是最大难度,二代缺乏意愿或能力是硬核障碍 [24] - 对于有意愿且有能力接班的二代,传权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次性交接 [25] 民营企业家面临的普遍风险与认知盲区 - 企业家需面对“人、钱、债、责”四个方面的问题,存在诸多盲区 [4][13] - 风险总结为十大痛点:当家最危险、出资有风险、用钱有雷区、代持有黑洞、担保如对赌、实控也翻车、家企易穿透、夫妻也共债、合伙不终期、传承不如愿 [10] - 普遍存在“公司是我的”错误认知,导致家企财产混同,是最大风险所在 [16] - 认为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但家企财产混同会导致公司债务穿透成为个人债务,并可能进一步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11] - 认为离婚可以切断债务关系,但婚前发生的共同债务离婚后仍需承担 [11] - 通过代持股权、让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规避责任,在新《公司法》和金税四期下风险巨大,实控人身份仍可被穿透识别 [12] “实控人”身份相关的法律与治理风险 - “实控就是绝对控制”的认知会带来法律风险,实控人的权利是公司权利结构的平衡 [13] - 公司长治久安依赖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构成的平衡治理结构 [13] - 小股东拥有知情权,新《公司法》明确其可查公司原始会计凭证 [14] - 小股东可联合行动召集股东会、起诉实控人、提起公司解散之诉,对实控人形成巨大挑战 [15] - 持有股权不等于必然赚钱,公司可能不盈利,且管理漏洞可能导致债务穿透 [15]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风险隔离与治理建议 - 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实控人需明确公司不再是自己私有的,需平衡家族、投资者与企业利益 [17][18] - 公司治理的基础是“三会一层”,独立董事制度需真正独立,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18] - 最新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立监事会 [19] - 实控人的个人债务或刑事责任会直接影响股价和公司运营,导致股权被冻结 [19] - 对上市公司企业家,可通过股权信托隔离家企风险,家族信托隔离家族财富风险,保险金信托锁定现金资产风险 [20] - 非上市公司企业家首要需求是隔离企业资产与家庭资产,并实现财产的安全传承 [21] - 家族信托是一个法律架构,其核心价值在于财产的独立性,能有效隔离风险,与投资理财型信托产品有本质区别 [22] 家族传承中“传权”与“传利”的平衡 - 传承最大的难度在于权力的传承,而非财产的给予 [23] - 对于有能力且愿意接班的二代,权和利都需要给予,但传权需要一个过程,例如从基层历练 [25][26] - 传承过程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接班人的权力维度 [26] - 企业治理和家族治理必须分开但又相互匹配,需要通过股权架构、信托架构、股东互保等法律方案实现连接 [27] - 公司章程不足以规制实控人和接班人,需结合家族文化、家族宪章及法律法规进行多维度的综合规划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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