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再融资政策核心观点 - 沪深北三地交易所推出一揽子优化再融资制度举措,旨在精准疏通市场堵点,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改革聚焦优质上市公司和科技创新领域 [2] - 政策释放利好信号,体现监管层引导资本精准流向国家战略领域,但绝不意味着“大放水”或“鼓励圈钱”,“防风险”和“强监管”依然摆在突出位置 [2] 政策支持方向:扶优限劣,支持优质上市公司 - 优化对经营治理、信息披露规范、具有代表性与市场认可度的优质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审核,进一步提高再融资效率 [3] - 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协同整合效应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发展第二增长曲线业务 [3] - 支持的投资方向包括制造业企业投资智能工厂系统、自动化生产线,以及消费类企业建设智能客服体系、数字化营销网络等围绕核心业务的能力升级与生态延伸 [3][4] 政策支持方向:扶科,支持科技创新企业 - 研究推出主板上市公司“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该标准此前已在创业板实施 [5] - “轻资产”标准为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高研发投入”标准为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 [6] - 允许符合上述条件的主板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比例突破30%的限制,超过部分可用于主业相关的研发投入 [6] - 对于按未盈利标准上市且尚未盈利的公司,若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未改变投向,将其启动新一轮再融资的间隔期从18个月缩减为6个月 [6] - 科创板目前有近40家未盈利上市企业,创业板也即将迎来1家 [7] - 对存在破发情形但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安排,允许其通过竞价定增、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8] 流程优化与效率提升 - 优化再融资预案披露机制,要求简要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下一步计划,并将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时点要求调整至申报时 [9] - 简化申报材料,明确上市公司再融资申报材料可引用已公告内容 [9] - 优化再融资申报受理材料更新财务数据要求,上市公司在申报受理时可直接使用年报、半年报财务数据 [9] 严监管态势不变 - 监管强调“过度融资”行为仍是审核重点,上市公司需详细阐述融资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10] - 坚持防风险、强监管,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好”,着力构建活而有序的市场秩序 [10] - 持续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防“带病”申报 [10] - 完善预案公告要求,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锁价定增,需相关方公开承诺在批文有效期内完成发行,违背承诺将严肃追责,防止“忽悠式”再融资 [10] - 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管理责任,持续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 [11]
再融资政策“多箭齐发”,最新解读来了!靶向发力支持科技创新
券商中国·2026-02-09 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