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厦门证监局于2026年2月9日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涂蓬芳、钟晓连、王冰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2] - 处罚源于天健所在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花木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2023-2024年度审计项目时存在多项审计程序问题 [1][2] - 相关违规行为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 收入审计程序问题 - 针对公司部分营业收入 未获取销售合同、结算单、送货单等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1][2] - 个别收入核查仅获取了公司向客户催款的微信记录 且对收入是否存在跨期未予关注 [2] - 对个别函证未回函的应收账款和收入 未开展实质替代审计程序 [1][2] 应收账款审计程序问题 - 2024年末 花木易购应收深圳某客户账款余额为43万元 天健所在审计时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了审计调整 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1][3] - 实际上 花木易购与该客户于2024年12月签订了和解协议 约定该客户仅需偿还37.5万元 [1][3] - 公司于2025年1月和3月收回了相关货款 但天健所在审计中未取得前述和解协议 也未关注到期后回款情况 导致审计调整存在错误 [1][4] 审计工作底稿问题 - 天健所存在个别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实施了相关审计程序 但无对应的佐证资料的问题 [1][5] 责任认定与处罚依据 - 天健所的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有关要求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 - 注册会计师涂蓬芳、钟晓连作为2023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涂蓬芳、王冰冰作为2024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 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5] - 厦门证监局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作出出具警示函的决定 [5]
天健所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2026-02-10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