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截止!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请抓紧办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6-02-11 18:07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 核心观点: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纳税人需在此期间核算收入、成本,完成税款多退少补的申报工作[9] - 申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10] - 需申报的情形涵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所得,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得[3][11] - 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时,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4] -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以上个人合伙人时,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3] -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时,需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3][7] - 申报渠道包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以及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4] 电子税务局安全认证升级 - 核心观点:电子税务局认证近期升级,办理发票开具等业务时,若登录认证等级低于业务安全要求,系统将要求进行二次认证[19] - 二次认证需通过加强手机号核验或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进行核验[19] - 为提升业务办理效率,纳税人可在账户中心添加或通过银联验证本人实名手机号,或在WEB端使用“账号密码+手机号短信验证”方式登录,在APP端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方式登录[19] 农业生产流转免征增值税政策 - 核心观点:纳税人将承包地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可免征增值税[22] - 该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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