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亿爆雷案一审落槌:雪松控股判罚11亿元、实控人获无期

案件判决核心结果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雪松控股、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3] - 雪松控股犯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计判处罚金11亿元 [3][5] - 实际控制人张劲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3] - 其余高管被判处有期徒刑,期限在三年半至十五年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110万元不等 [3] - 判决书提及追缴雪松控股及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发还集资参与人 [6] 对上市公司ST雪发的影响 - ST雪发公告称,关联方及张劲涉及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5] - 张劲未在ST雪发担任任何职务 [5] - 张劲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ST雪发股份3.7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 [5] - 其中,累计被质押及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均为3.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 [5] - 判决后,ST雪发股价连续3日涨停,2月11日报收5.05元/股 [3] 涉案规模与资金损失 - 判决书提及,雪松控股通过销售金交所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共计596亿元 [6] - 至案发时,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金额合计超过200亿元 [6] - 雪松信托存在背信运用受托财产行为,涉案两个信托计划资金流入和从雪松控股集团返回的差额为28亿元 [6] - 雪松控股需对上述两个信托计划的资金差额承担责任 [6] 雪松控股发展历程与业务模式 - 雪松控股前身为君华集团,2015年重组后提出“三个万亿”目标,并曾连续4年上榜《财富》世界500强 [9] - 2015年至2019年,公司营收从593亿元飙升至2851亿元 [9] - 公司业务板块曾包括大宗商品产业集团、供应链集团、化工产业集团、产业投资集团及雪松国际信托 [9] - 公司曾斥资收购上市公司,如2016年以48亿元并购齐翔腾达,2017年以42亿元并购希努尔 [9] - 2019年,公司以超百亿元收购中江国际信托71.3%股权,后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并承诺为逾期项目兑付 [9] - 公司基本盘由“融资性贸易”做大,该模式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益,综合运用贸易、担保、金融等工具进行短期融资 [10] - “雪松系”主要模式是以贸易项下“应收账款”为底层资产,借道各类金交所、产交所等通道,向自然人发售理财产品 [11] - 融资性贸易容易滋生虚构业务套取资金、虚构营业收入或利润等虚假行为 [11] 案件发展时间线 - 2021年4月,雪松旗下理财项目陆续逾期,底层资产实为虚构的“应收账款” [13] - 2022年1月30日,雪松控股发出致歉信,宣布原定于1月底完成的兑付无法落实 [13] - 2023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通告雪松控股下属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3] - 2024年以来,雪松控股在多地的子公司被通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征集投资者报案 [14] - 2024年7月,广州市检察院对雪松控股及相关人员提起公诉 [14] - 2024年10月,雪松控股刑事案件首次公开庭审,包括张劲在内的19名自然人和公司本身被提起公诉 [14] - 2025年上半年,有投资人参加联合会议了解到大约有1300人被纳入追责范围,包括庞大的理财师队伍 [14] - 2026年2月10日,除主案宣判外,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亦对六名雪松控股的理财师所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宣判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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