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与核心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该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1] - 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从部门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部署,为深化市场体系建设明确了方向和路径[1] 市场体系建设的关键节点与意义 - 文件设定了2030年“基本建成”和2035年“全面建成”两大关键战略节点,为未来十年描绘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4] -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制度保障[4] 推动电力资源全国优化配置 - 旨在打破市场壁垒,推动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实现“电通全国”[4] - 提出研究探索市场融合发展方案,相邻省份自愿融合组织电力交易以扩大市场规模,并提出联合交易模式提升交易时效性和灵活性[4] - 提出尽快实现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依托全国交直流混联大电网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5] 促进多元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 明确各类主体的入市路径:分品种有节奏推动气电、水电、核电等电源入市[5] - “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通过联营方式整体参与市场,分布式新能源可通过聚合交易等多种模式参与市场[5] - 推动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可调节负荷等新型主体灵活参与市场[5] 深化市场机制与拓展市场功能 - 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容量市场[5] - 对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绿色电力、容量、零售六大市场的功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8] - 新的定价体系改变了“单一电量定价”的传统逻辑,推动调度从“计划驱动”转向“市场驱动”[8] - 多元价值市场的建立意味着价格信号将能够真正引导未来投资方向与转型路径[9] 加强零售市场管理与批零价格传导 - 重点强调对售电公司的规范管理,要求尽快制定零售市场交易规则、修订售电公司管理办法[6] - 旨在畅通批零价格传导,通过分时价格信号引导需求侧资源主动参与系统调节[6] 绿色电力市场与国际接轨 - 提出持续强化绿色电力消费溯源,研究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10] - 完善绿色电力标准体系,推动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10] - 绿电绿证是支撑新能源持续发展的市场化手段,未来需要更主动地融入国际规则制定过程,推动中国绿电绿证与国际体系实现对接[10] 对传统电源与新型主体的影响 - 煤电等传统电源的竞争主战场将转向发挥其灵活调节与可靠性支撑的价值,通过容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使其顶峰、备用、快速爬坡价值被有效量化[10] - 绿色市场的信号也会倒逼煤电加速清洁化改造[10]
国办重磅发文,事关电力市场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11 22:24